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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原股份:公司不具备广州锂宝并表的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03 13:49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公司为广州锂宝最大控股股东,控股比例为4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根据有关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那广州锂宝同贵司为何不并表。

    天原股份(002386.SZ)11月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锂宝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广州锂宝并表的条件。

    (记者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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