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彭水萍
格力电器官微10月31日早间发布声明称,公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统称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
公司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公司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公司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近期公司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公司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三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
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此前,据多家媒体报道,美国当地时间10月29日,美国司法部在官网上发布消息称,格力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延迟起诉协议(DPA)。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约合5.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起火灾的任何未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
根据法庭文件,珠海格力、香港格力和格力在美国的子公司知道他们的除湿机有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但这些公司几个月来没有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这一信息。在消费者对火灾及其造成的伤害的投诉不断增加后,这些公司才报告并召回了这些除湿机。
此消息一出,对于持有该股的88万股东来说,这个周末,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周末。在股吧里,持有格力电器的股民们已经炸锅了,其股吧人气迅速飙升至29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格力电器官微、公开信息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韩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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