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公司如实解释:在明知房产开发尚末确认收入的情况下,为何将房产销售过程所发生的跟房产开发有关的营业税等税费作为公司财务的当期成本列入。
罗 牛 山(000735.SZ)10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1、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房地产开发的预售款相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收入未确认时均不会记入损益科目。
(记者 曾健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