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大金重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0-15 12:16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公司9月29号不是回答说10月15日发布业绩预告吗,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发预告呢?不会是在忽悠投资者吧?

    大金重工(002487.SZ)10月1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5.3.1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5.3.2(四)条规定: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记者 易启江)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洪涛股份: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国家政策,仔细研究《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选择与企业相适应的最有利的发展路径

    下一篇

    丰林集团:2021年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制造工厂名单”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