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杭政办函〔2004〕10号:企业搬迁资金(搬迁补偿费用可按预算暂估)经搬迁办公室审定后,搬迁企业应分别与搬迁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搬迁协议和土地预收购协议。在此基础上,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并按规定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报批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给有关企业。其中,搬迁补偿费用实行“先预付、后结算”的办法,待企业搬迁完成后按实结算,多交少补。 公司搬迁补偿费用结算了吗?
杭汽轮B(200771.SZ)9月28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849,111,164.31元。公司将根据搬迁补偿协议以及收到搬迁款的进展做后续进展公告,请您关注公司公告。
(记者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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