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

    2021-09-03 12:10

    每经AI快讯,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增设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中国政府网)

    上一篇

    国务院: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

    下一篇

    港股午评:恒指跌0.54%,电力股持续强势 科技股、教育股回调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