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怎么回事?上海一公司偷录员工通话,还向员工索赔14万!法院这么判……

    2021-08-23 13:33

    “飞单”,一般是指销售公司的业务员拿到订单后,将订单交给别的公司。李某曾就职于上海一家网络公司,2019年底,李某向公司提出离职,并将工作手机交还给公司。谁知过了不久,公司以李某曾经“飞单”为由,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李某赔偿因“飞单”造成的公司损失14万余元。而证据就是公司从李某工作手机中导出的通话录音。在这些通话录音中,有李某和其他公司洽谈销售业务的内容,李某也在通话中亲口承认自己要“飞单”。上海金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并未证明事先已告知李某,会对工作手机的通话予以录音并恢复数据,也未就恢复通话信息取得李某同意,因此该证据的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最终,金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无需向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公司不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新闻晨报)

    上一篇

    宁吉喆:“十四五”时期 国家将为香港发展给予更大支持

    下一篇

    A股午后继续上行,创业板大涨3%!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