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本市契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一、本市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二、符合《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一)凡土地、房屋被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征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中不超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核定的补偿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二)因不可抗力灭失本市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
西藏城投:2021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591万元,同比增加9.44%
下一篇
*ST丰华:2021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2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历史性时刻!中国车企5月欧洲销量首次碾压日系,出海进入全价值链竞争时代
600885,被精准“抄底”:新股东投资17.8亿元,3个月不到浮盈11.6亿元!但公司公告出现低级错误
三星电子二季度营业利润,预计同比暴涨18倍,股价今年已涨超158%!李在镕上周宣布在韩国本土投资超2600万亿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