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修改: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新华社)
上一篇
南大光电:公司生产ArF光刻胶所需的原材料主要靠自主研发和生产
下一篇
药明康德:目前公司在德国已有药物发现基地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2025年业绩预告“大变脸”,公司股票“披星戴帽” 上交所对*ST柳化及三名高管予以通报批评
“微信状态可看访客记录”爆上热搜,腾讯张军最新回应:“访客和已读功能”已焊死,不会开发,此次小范围测试浏览人数展示功能已停止
被Miu Miu拉黑的街道:退货率超90%,网红“穿完就退”成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