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同时,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头条)
上一篇
外媒:欧盟国家外长17日将就阿富汗问题举行会谈
下一篇
欧股普遍走低,法国CAC40指数跌超1%,英国富时100指数跌1.26%,德国DAX指数跌0.73%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股放量走“V”,近4900家下跌!多只宽基ETF异动,这些板块逆势领涨
最新数据:每卖10辆新车6辆是新能源!“燃油车”国内遇冷
支付宝回应“支付宝假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