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10日消息,日本经济产业相梶山弘志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拟修改出口相关规定,以便将来能够委托国外公司处理报废核电站时产生的大型放射性废物。日本现有法律禁止核废物出口。
根据国际条约,原则上放射性废物由产生国家处理。日本《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规定,禁止出口放射性废物。即使其他国家同意,并认可日本出口,按日本国内法,原则上也禁止。目前日本政府正在考虑调整《外汇及外国贸易法》。梶山弘志还表示,可出口核废物包括蒸汽发生器、给水加热器和核废料运输贮存容器这3种。(海外网)
上一篇
东吴证券维持华工科技买入评级:四大产品线持续开拓,带动公司业务稳步推进
下一篇
主体育场造价超90亿元!东京奥运结束后,这些场馆咋处理?办婚礼3小时租金不到6000元…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中国男足0比1不敌塔吉克斯坦队;弗朗西斯·哈尔岑获2026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高通回应与华为达成专利许可协议;郑季衍实名举报多名高管,中国电信回应丨每经早参
奔驰第三季度在华交付超9万辆,高端市场优势持续巩固,纯电GLC表现超预期
82岁“追光的人”独揽2026年诺贝尔物理学奖!他凿开南极冰层“看”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