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警方通报:3名男子藏身货车车厢内,意图离开扬州主城区,包括司机在内4人被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8-09 06:52

    每经编辑 张喜威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警方通报:2021年8月6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对赵某(男,44岁,江苏邳州人)、刘某文(男,37岁,黑龙江人)、张某云(男,40岁,江苏宿迁人)、张某鹏(男,34岁,黑龙江人)等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作出行政处罚

    现查明,8月5日16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启扬高速扬州西收费站疫情查控点,对扬州某运输公司牌照为苏K81XXX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出城检查时,发现该车上除司机赵某外,还有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3人藏身货厢内。进一步检查发现,除司机持有通行证,能提供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绿色)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外,其余3人均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根据扬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赵某在明知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等人未取得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情况下,仍将上述3人藏身货厢内,欲带离扬州主城区。赵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赵某、刘某文、张某云、张某鹏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对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阿里巴巴公布处理决定:业务总裁和HRG引咎辞职 涉嫌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

    下一篇

    现货白银跌幅迅速扩大至4%,现货黄金跌约2.5%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