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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按月收取利息,故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没有发生损失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8-04 09:25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年报显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196,975.52 万元,超过约定限额 696,975.52 万元;截止7月31日未全部收回,贵公司声称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没有为公司造成损失,请问贵公司没损失的是什么?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半年出具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哪份报告明确说明存在财务公司的款项不存在风险?

冀中能源(000937.SZ)8月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按月收取利息,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没有发生损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没有明确说明存在财务公司的款项存在风险。

(记者 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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