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包钢股份环境违法被罚2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8-01 09:06

    每经AI快讯,“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包钢股份(600010.SH)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7月21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内环罚〔202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被发现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一)在线监测点位安装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该单位1#2#、3#4#焦炉烟囱直径11米,其余焦炉烟囱直径9米,企业的在线监测点位均安装在烟囱距地面约20米处左右,按照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要求,在线监测点位应该在距地面4倍烟囱直径处。上述焦炉烟囱在线监测点位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二)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不规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频次和校准内容均低于技术规范要求,未开展全量程校准工作;在线监测站房运行环境较差,灰尘大,站房内线路混乱,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不规范。(三)通过标气比对试验时,发现二氧化硫分析仪测量值与标气值不符。6#7#焦炉在线监测设备现场通入59.35mg/m3二氧化硫标气,分析仪测量值仅为1.6mg/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示值误差规范要求。10#焦炉在线监测设备现场通入30mg/m3二氧化硫标气,分析仪测量值仅为1.03mg/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示值误差规范要求,且缺失全程标定标气管线。

    上期(总第39期)A股绿色周报显示,共有2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其中,18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5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在环境风险之外,2021年7月第2周,A股上市公司及旗下公司共有8个项目进入环评审批公示状态。

    2020年年报显示,包钢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冶金行业,占营收比例为:100.0%。

    (记者 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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