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今天(29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发布会上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说明。其中,删除了第三十六条中对“未携带相关证件、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违规行为处罚相关表述。对网约车驾驶员有关违规行为,将统一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3号)执行。
孙文剑表示,可能有些老百姓会觉得有些纳闷,怎么会把针对网约车司机行为约束方面的重要规定给删除了呢?实际上,这是将网约车司机的管理条例,合并到了上述出租车驾驶员管理规定之中,而在这一规定里,对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的行为监管细则更多,同时,在这一管理规定之中,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的违规处罚金额,也从50元至200元,直接提高到了200元至2000元,从处罚金额的提高来看,显然对司机的约束力也就更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