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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一男子月入上万,却拒付儿子抚养费!拖欠达6.9万元,法院这么判……

    2021-07-15 11:22

    小明(化名)的父亲刘鹏(化名)因不支付小明的抚养费,经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刘鹏需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小明年满18岁。但刘鹏仅在2019年5月支付了1000元,再未支付其他抚养费,后移居外地并把登记在法院的手机号码销号。

    然而,刘鹏一直有大额交易,包括酒店、酒吧、超市、汽车美容消费等。根据现有证据,刘鹏在知道自己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情况下,拖欠抚养费共计69000元没有支付,有意躲避相关责任。另调查证据显示,刘鹏2019年8月至2020年年底,平均月收入达万元以上且有高额消费情况。(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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