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最新公告12个月改为2个月,是公司有能力提前还钱还是控股股东不愿意借了?如果是有能力提前还之前签约公告中也包括了可以提前还又何必还要增加这次补充协议呢?
奇信股份(002781.SZ)7月1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就前期与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签署借款补充协议,是在落实原交易约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本次补充协议为对借款期限的修订,不涉及重新定价,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感谢您的关注!
(记者 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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