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佳飞 包晶晶 每经编辑 魏文艺 陈梦妤
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各界代表7万余人以盛大仪式欢庆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在民生保障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超过2300万套,帮助5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截至2020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今年4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指出,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发展向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建成世界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社会住宅投资:去年轻松跃上10万亿级
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1979年底,广州大沙头诞生了内地最早的商品房小区——东湖新村。
1981年,全国社会住宅投资仅295.8亿元,经历22年的发展,这一数据成功突破了万亿元大关。随后,“全国房地产住宅投资”逐步替代了“全社会住宅投资”的统计,而这一数据在2020年更是轻松跃上10万亿级。
截至2020年末,全国房屋竣工住宅面积已经达到30年前的19倍。今年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63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3%;商品房销售额70534亿元,增长52.4%,均创下历史同期新高。
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9.8平方米和48.9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超过2300万套,帮助5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截至2020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19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就表示,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经过长期的努力,我们基本上解决了近14亿人口大国城乡居民的住房问题。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今年4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指出,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发展向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建成世界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组织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相关服务项目,做好公租房保障,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朝多元化迈进
1995年,我国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通知》(国办发〔1995〕6号),建成的国家安居工程住宅,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
1998年7月3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正式发布,终结了延续近半个世纪的福利分房制度,房地产市场化成为主题词。
事实上,我国在商品化改革政策构建之初,也同时设计了住房保障体系。23号文明确表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进而细化到“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此后,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也日趋完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历程发现,我国保障性住房正朝着多元化趋势迈进,“住有所居”目标正在以各种方式实现。
如北京供地规划的类型就保证了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合理供地规模。2017~2019年,北京市对于保障性安置用地和租赁用地供应稳定,两项均保持在350公顷和200公顷。
共有产权房用地也得到了保证,2018年共有产权房用地达到了200公顷,2019年为60公顷,其后共有产权房用地没有单列,但仍旧出现在供应规划中。2021年,北京市租赁类住宅用地供应规划达到300公顷,为近5年来最高。
保障性住房形式有很多,早在2002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02年:“危旧房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区拆除危房近百万平方米,动迁居民8万多户。一批‘双低家庭’入住廉租房,住房困难开始缓解。”
2002年北京的计划是:“全年拆除危房84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9万户;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
2011年,北京市注入100亿元财政资金成立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当年“新建收购各类保障房23万套、竣工10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2021年,北京市在总结“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时总结: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41.4万套。
再来看上海,2021年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360~450公顷,租赁住房用地130~180公顷。
根据《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上海租赁住房用地170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1800公顷,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较“十二五”增加20%。预计新增供应租赁住房4250万平方米、约70万套,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市场化住房总套数超过60%;保障性住房4500万平方米、约55万套。
根据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上海市完成75.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房6.1万套。
住房公积金:各项指标取得长足进步
作为一种城镇居民的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深化改革一步步完善的,同时也在保障住有所居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91年,上海在我国首次进行了住房公积金“试点”且卓有成效,不久之后各地也陆陆续续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规定,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9年,国务院又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住房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最近一次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发生在2019年,此次修订扩大了覆盖人群,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公积金。
自2014年以来的5年间,住房公积金各项指标均取得了长足进步。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达到了23709.67亿元,比2014年提高约83%。
近年来,公积金的覆盖人群不断扩大。2014年,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06.50万个,实缴职工11877.39万人。到了2019年,实缴单位达322.40万个,实缴职工14881.38万人。从实缴人数来看,5年覆盖面增长了约20%。
其中,2017年,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占当年增值收益的59.43%。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累计为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2904.59亿元。
2018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5.73%,首套住房贷款占85.91%,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贷款占89.45%,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72.76%。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住房公积金无论在发放笔数还是金额上都有明显增加。2019年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发放金额12139.06亿元,分别较前一年增加了约28.6%和84%。
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也愈发凸显。2019年住房租赁提取金额937.83亿元,比上年增长28.40%;住房租赁提取人数1013.82万人,比上年增长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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