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上一篇
朗科智能:公司的智能控制器产品目前尚未用于电动玩具领域
下一篇
智明达:拟向激励对象9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106.06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博瑞传播联合出品《征途》总台黄金档收官,长征史诗激荡荧屏
全国最忙高铁站,不甘只做“宇宙第一”
城市24小时 | 手握中部唯一“入场券”,武汉何以挑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