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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