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袁东 每经编辑 王鑫
每经AI快讯,新奥能源(02688,HK)董事会宣布,梁宏玉女士因集团内的职务调任,将投放更多时间于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工作,因此不再担任公司公司秘书及其中一名授权代表(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而言) (授权代表)之职务,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公司之非执行董事金永生先生为授权代表及梁梅燕女士为公司秘书,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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