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段炼
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卢森堡……这些全球耳熟能详的跨国企业“避税天堂”如今却突遭“重创”。
近日,包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的七国集团达成协议,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
虽然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主要针对的是谷歌、脸书、亚马逊、微软等跨国科技巨头,但也将理论上终结“避税天堂”的存在。
七大国支持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避税天堂”遭重了
新华社消息,七国集团成员国5日发表声明说,支持把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并将在改革国际税收规则、取消数字服务税等领域进行协调。
七国集团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4日至5日在伦敦举行。会议结束后,英国财政大臣里希·苏纳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要确保税收公平,特别是让企业在其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市场缴纳更合理税额。美国财政部长耶伦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设置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结束各国竞相压低企业税率的“竞赛”。
欧元集团主席、爱尔兰财长多诺霍会后通过社交媒体表示,欧盟方面将继续就国际税收规则与经合组织成员讨论。他强调,任何协议都必须兼顾小国和大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需要。据了解,部分欧盟成员国现行税率较低,对跨国公司具有一定吸引力。
据界面新闻报道,对G7国家来说,15%的最低税率远低于其目前水平。根据税收基金会的数据,2020年,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的企业税率分别为32%、29.9%、27.8%、29.7%和19%。
该协议将重新定义跨国企业征税的方式和地点,理论上终结“避税天堂”的存在。简单来说,在各国就最低税率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如果企业在某个国家支付的税率低于最低税率,其母国政府可以将其增加到商定的最低税率水平。以爱尔兰为例,如果最低企业税率设为15%,按照目前爱尔兰12.5%的企业税率,一家总部在美国的公司即便在爱尔兰报告收入,也仍需要向美国政府缴纳剩余2.5%的税。
这项协议将于今年7月提交给20国集团(G20)威尼斯峰会,有助于加快经合组织牵头的全球税改谈判,涉及137个国家。经合组织的目标是在今年10月达成一项全球协议。
全球税率“逐底竞争”有望结束
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讨论并非新事物。为应对全球经济数字化发展给国 际税收政策带来的挑战以及与之相关的单边数字服务税、平衡税等问题,G20 委托经合组织(OECD)启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研究,并在2015年发布第一阶段研究成果。
随后各国开始合作,在国际税收的管理问题上逐渐达成综合行动共识。2019 年,OECD提出包含两大支柱方案的BEPS第二阶段倡议,其中第一支柱重新划分跨国企业全球剩余利润在各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征税权,第二支柱解决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或免税地来逃避税收的问题,也就是“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议题。
中国银行研究院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长期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将低企业税率作为吸引国际投资、扩大本地企业规模 和就业率的重要手段,甚至展开“逐底竞争”。2001年至今,全球平均企业税率由27%降至20.2%。无论是G20集团、OECD经济体还是非OECD经济体,企业税率均保持平稳下行走势,其中OECD 经济体下降幅度最大,降幅为7.88个百分点;非OECD成员国降幅较小,降幅为 6.23个百分点;G20成员国降幅为6.92个百分点。
从国别情况看,代表性的国家企业税率均保持下降趋势。其中美国、德国、英国 等发达经济体企业税率下行趋势较中国、印度、越南等发展中经济体更明显,爱尔兰、 新加坡企业税率处于全球较低水平。
全球企业税率长期下降乃至出现国家间“逐底竞争”,给跨国公司避税活动带来 极大便利,少数低税经济体从中受益,但多数国家和地区显著受损。据联合国估算,每年全球各国因跨国公司利润转移行为损失的税收达到5000-6000亿美元。
据英国《卫报》6月3日报道,微软在爱尔兰的子公司Round Island One在2020年创造了近3150亿美元(约2万亿人民币)的利润,几乎相当于爱尔兰GDP的四分之三,却因为在百慕大注册而没有缴税。百慕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OECD的研究显示,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利润簿记在“避税天堂”的比例由 2000年前后的30%提高到2019年的60%。发展中经济体受损情况更加突出,根据IMF测算,跨境避税对非OECD经济体带来的长期收入损失占其GDP的1.3%,高于OECD经济体1%的水平。
谷歌、脸书等巨头受影响最大
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
“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一旦实施,受影响最大的企业将是谷歌、脸书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他们通常利用数字服务在地域上的灵活性,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中国银行研究院曹鸿宇在其研报中表示,总的来看,中国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所面临的内部障碍较小。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一般标准为25%,既高于OECD包容性框架下12.5%的税率目标,也高于美国15%的最低税率底线。
另外,中国企业海外收入相对较低,受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影响的企业海外利润并不大,而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对企业海外利润征税也持宽松态度。推出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制度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
对于从事跨境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会带来新的合规义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广泛采用离岸架构,根据各地税收优惠特色在不同的国际税收洼地设置中间实体(如在香港地区设置区域销售中心、在新加坡设置财资中心等),从而进行海外投资、上市或全球价值链布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规则实施后,可能会要求位于低税率地区的中间实体缴纳额外的税款。各国为跨国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可能被中和,影响跨国公司的全球资源配置。
此外,“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可能会对香港现行税制和营商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 影响。香港目前是全球第七大避税港,也是亚洲最大的避税港。香港对企业实行两级制所得税,利润低于200万港元的情况下,不同类型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8.25%或7.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按16.5%或15%征收。根据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香港的低税率优势,增加在港跨国企业税务和合规成本。
不过,企业税率并非跨国公司全球布局决策的决定性因素,全球范围实施统一的最低税率标准将放大税收因素以外的营商环境重要性,香港固有的营商环境优势仍有利于吸引跨国公司来港投资布局。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华社、界面新闻、英国《卫报》、中国银行研究院研报、公开资料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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