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条例》)。《条例》5月31日刊宪公布,随即正式生效。
林郑月娥说:“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是行政长官的宪制职权之一。我在一年内行使有关职权先后签署四项完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贯彻实施的法例或法律文件,深感责任重大。”(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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