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对“无房家庭”的购房门槛进行了调整。
5月2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无房家庭”须南京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之外,还需满足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交易记录以及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等条件。该新政将于5月29日正式实施。(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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