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一审判决不许离婚!这样一则案件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法院作出这一判决有何依据?又是否合理?为何不直接把孩子判给其中的一方?
审理本案的扬中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双磊告诉记者,在本案中,从经济条件、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各方面考虑,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当,孩子也没有与任何一方建立起特殊的抚养关系,但双方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态度都比较明确,如果法院强行判给男方或女方抚养,抚养方势必会将孩子视为负担,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先判决不准离婚,给夫妻两人一段时间,让他们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自己把孩子的事情给协商处理好,要比法院直接来作出判决更加好一些。”
据了解,本案目前已过上诉期,原告没有提起上诉。(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