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东建房〔2021〕4号)》,其中提出新房备案价上调空间控制在5%以内,而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澎湃新闻)
上一篇
通程控股: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约1963万元,同比增加6.54%
下一篇
洁美科技:“洁美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开始转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英阿大战在即,全球超250万人请愿将阿根廷队逐出世界杯,质疑国际足联和裁判偏袒阿根廷和梅西
警惕借机构名头推销境外保险!四大行发布风险提示:不存在此类存款产品
突发!胡塞武装袭击沙特机场,警告“所有航空公司不要飞越沙特领空”!也门首都机场被轰炸,搭载胡塞代表团参加哈梅内伊葬礼的飞机险遭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