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东建房〔2021〕4号)》,其中提出新房备案价上调空间控制在5%以内,而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澎湃新闻)
上一篇
通程控股: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约1963万元,同比增加6.54%
下一篇
洁美科技:“洁美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开始转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史上最大IPO,或于6月12日上市!SpaceX拟推万亿薪酬方案,考核与在火星上建立百万人口殖民地的目标挂钩,马斯克回应
碳化硅衬底需求大涨?业内专家“泼冷水”:台积电2.5D封装根本不用它
涉汉坦病毒邮轮一乘客入境台湾!世卫组织:病例已增至10例;我国获批的汉坦病毒疫苗,对邮轮感染病毒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