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上一篇
腾信股份:控股股东徐炜质押994万股
下一篇
日科化学:彭国锋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刘大伟为公司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车都没发布,网上已经有了“车祸视频”?小米澎程新车遭恶意抹黑,官方回应:匪夷所思,已投诉处理
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出3个月,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防御台风“巴威”|宁波舟山港批量撤离大型船舶 浙江多家上市公司提前筹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