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热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不能得过且过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28 09:03

    每经评论员 彭斐 

    4月底,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临近尾声。与往年不同的是,除了交出上一年成绩单,2020年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三年“三步走”的收官之年。此外,“双碳”目标的提出也督促着各行各业履行绿色环保责任。 

    目前来看,一些公司的年报中发布了较为详细的环境信息,但有些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宏观叙述为主,缺乏具体内容,甚至对遭受巨额环保处罚也是一笔带过。以河钢股份为例,公司2020年年报在“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最后提到:“2020年,公司共收到行政处罚9笔,罚款金额100万元。”相比于用上千字外加图表的方式介绍公司在环保上所做工作,对于罚款一事,这家企业仅用寥寥一句话,20余字概括。对于今年3月份以来,公司控股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遭受的4起环保处罚,更是并未发布任何公告。

    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方面责无旁贷,建立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也是保障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制度。 

    目前来看,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一般性环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显著提升。证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年报中共有145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信息,是2016年披露数量的近4倍。然而,也有研究表明,即便企业主动披露信息,也往往在关键地方“躲着走”;不少企业的信息公开有选择性,报喜不报忧;发布正面消息时积极又全面,却隐瞒接受处罚等负面消息。 

    对此,笔者认为,在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有了法规的框架后,上市公司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必须强制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上应该有更加具体的要求和标准。相关部门应细化政策措施和标准,为环境信息披露制定更具针对性、更为精细化的要求。 

    第二,环保法虽然明确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在具体实施中,很多企业觉得披露了没奖励,不披露也没处罚,干脆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基于此,对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有必要明确环境信息披露的奖惩机制。 

    第三,将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金融投资挂钩。积极支持环境信息透明度高的企业融资、并购重组,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服务绿色融资。对企业环境信息有充分了解的公众,可以“用脚投票”,支持绿色环保的投资品和产品。

    对企业来说,设置一条约束能耗、控污减排的红线,构建一个暴露“家丑”的绿色信披机制,可能会在短期内影响经济效益和品牌美誉度,但以发展的眼光看,全面推行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增长模式,才能为企业开辟新的增长点。例如,投资节能减排设备,长远来看能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上马循环经济项目、变废为宝,可以创造新的市场机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方式,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得稳、行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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