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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 风险管理制度基本设计完成,技术上为碳期货等衍生品推出留有升级空间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19 21:00

    ◎全国碳市场6月启动在即,相关方面准备如何?有哪些是重点和难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全国碳市场建设核心筹备人员。

    每经记者 陈晴    每经编辑 汤辉    

    碳中和、碳达峰已成大势所趋。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在今年6月底前启动运营。那么,当前相关准备情况如何,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又有哪些难点?

    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核心筹备人员之一,近期刘锐(化名)的工作非常繁忙。经过数次预约,4月15日晚间11时左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终于通过电话对刘锐进行了采访。

    根据规划,全国碳市场交易从首批2225家电力企业先行。刘锐介绍,为相关企业开户以及进行配额核算等,是近期全国碳市场准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来看,只要政策上没有大的变化,全国碳市场6月底顺利启动应该问题不大。

    刘锐还介绍,从目前全国碳市场的准备进程和方向来看,不仅要力图保障碳市场启动初期的稳定运行,还将从全国碳市场长远发展考虑,为碳市场未来的升级和扩容留下空间。例如探索引入金融机构入市、碳期货产品的扩容等,目前在技术上已经进行了长远准备。

    “地方碳市场一定阶段内仍有保留必要”

    碳交易示意图 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招商证券

    全国碳市场今年6月底前即将启动运营,目前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具体来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交易系统落地上海,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设在武汉。

    目前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展如何?自去年底以来,生态环境部密集发布一系列文件,包括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等。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开市在即的全国碳市场总体架构正逐渐明朗。

    “一系列文件的发布,全国碳市场启动的法律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刘锐介绍,为了确保上线后的稳定运行,从技术层面,湖北武汉和上海方面已经实现了对接,正在进行紧张的测试。

    根据《中国证券报》近期报道,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曾经介绍,目前共向首批参与交易的电力行业发放了两年的配额,电力行业年度碳排放量约40亿吨。首批2225家电力企业已全部完成开户工作。

    在刘锐看来,近期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中,重点和难点正是在于为首批纳入碳市场的电力企业进行开户和核算配额。“工作量比较大比较细致,也不容出错。”

    但刘锐同时也表示,虽然近期准备压力较大。但相关工作其实早在一两年前已经开始启动和安排。因此,只要政策上没有大的变化,全国碳市场6月份顺利启动应该问题不大。

    我国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采取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方式。早在2011年,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此前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何去何从?根据《暂行条例》,条例施行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暂行条例》施行前已经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刘锐分析,从《暂行条例》的表述来看,一来是不再建设新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二来现有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逐步和全国碳市场规则接轨。也就是说,此前已经试点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省市,规则逐步和全国碳市场统一,实现全国统一一盘棋。“单独某个省份搞特殊化肯定是不合适的。”

    不过,在刘锐看来,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一定阶段内仍有存在的必要。一来,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仍有许多需要创新性的工作需要探索。而地方碳市场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试验田。一些新的规则和方向,可以通过地方碳市场先行小范围探索,这将有利于全国碳市场更加审慎地推进政策施行。“全国碳市场毕竟规模更大,影响更广,所以需要一个试验田。”

    另一方面,目前全国碳市场的方向是抓大放小,即初期主要纳入一些大企业,小企业则难以兼顾。在这一方面,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可以实现功能互补、良性互动。“比如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都纳入全国碳市场,那么1万吨以下的是不是就可以由地方性的碳市场来做?”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市场上更需要多种政策工具、金融工具等来实现这一目标。而地方性碳市场也是一个市场化的工具。”刘锐表示。

    投资机构可能为碳市场发挥蓄水池作用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最关键的一环是参与交易的相关企业。那么,原来已经参与地方碳市场交易的控排企业等,将如何参与新的全国碳市场?

    根据《暂行条例》,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刘锐介绍,根据部分省市目前拟实施方案,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地方碳市场将不会再向他们发放配额,而企业也不需要在地方碳市场履约。对于企业来说,将从原来的控排企业身份变成了投资机构的身份。至于企业在地方碳市场剩余的配额和其他资产,企业可以自主支配。

    刘锐建议,若有剩余的配额或者其他碳资产,企业暂时不用急着在地方碳市场销户,可以先在地方碳市场择机进行交易。

    参与碳市场的不止是控排企业,根据《暂行条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其他机构和个人。也就是说,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参加碳市场交易。

    市场主体的广泛纳入,意味着未来碳市场将更加活跃?“碳市场一定要活跃。”刘锐表示,碳市场的主要功能就是释放碳价格信号,发现减排的最优成本。而如果碳市场不活跃,就不能真实地反映最优减排成本。

    刘锐认为,如果碳市场不活跃,没有对手方的情况下,市场更有可能被一些机构或者是企业恶意操纵。“如果是流动性很强,他怎么操纵得了?一两单交易能改变开盘价吗?”

    那么,如何才能令碳市场交易更加活跃?刘锐表示,根据自己的经验,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政策需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因为政策如果过于多变,市场参与者将很难去适应;二是政策保持透明。因为碳市场的政策性非常强,如果政策上留有空间和余地,可能会出现权力寻租,进而扰乱市场;三是政策的开放性,即政策要向所有的市场主体公开。正如目前《暂行条例》中提到的市场参与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其他机构和个人,相关政策应该向他们公开。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确实可能带着投机和赚钱的目的,但他们对市场也将发挥积极作用,比如说蓄水池作用。”刘锐介绍,碳交易的实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控排企业获得配额基本是零成本配额,而投资机构是花真金白银购买。那么,当市场供需关系失衡,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几乎零成本获得配额的控排企业可能无底线抛售,市场价格也会越抛越低。这时候,如果有机构来参与,他们的接盘可能减缓市场的价格波动。

    刘锐分析,从目前试点的地方碳市场经验来看,都曾经出现过价格大幅波动。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初期市场参与者不成熟,并没有从长远来对手中的配额进行管理和规划。二是碳市场配额的发放与宏观经济预期有关。若宏观经济发展与预期有较大出入,可能导致此前发放的配额出现较大的过剩或者供不应求。举例来说,经济不景气时企业大幅减产,那么企业手中的配额将用不完,市场配额过剩价格下跌。

    水泥、钢铁行业下一批被纳入可能性较大

    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发挥蓄水池作用的同时,是否可能助长碳市场的炒作之风?在保持充分活跃度的同时,全国碳市场如何才能进行良好地风险管理?

    根据《暂行条例》,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碳排放权交易风险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建立涨跌幅限制、最大持有量限制、大户报告、风险警示、异常交易监控、风险准备金和重大交易临时限制措施等制度。

    “碳市场的监管是综合性监管和多系统间的配合监管。”根据刘锐介绍,全国碳市场是“多头共管”的管控体系。目前涨跌幅限制等全国碳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基本已经设计完成,等待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后将正式发布。

    刘锐举例称,如果企业出现违规行为,交易系统可能对其罚款,而在企业缴清罚款之前,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可能锁定企业的资金账户或者冻结企业的资金。

    刘锐认为,市场其实不用太担心机构参与导致的碳市场炒作。根据目前地方碳市场的经验,当市场价格苗头不对时,政府部门可以适时出手调控。例如当市场价格连续数个交易日涨停或跌停,政府部门可以考虑通过拍卖或者回购的方式来维护碳市场的价格稳定。而在这一调控预期下,投机者一般也不敢乱来。

    刘锐还建议,未来全国碳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可以借鉴证券市场的成熟经验,探索引入金融机构入市,建立类似于券商的经纪商体系。而采取这种模式后,将可以分担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压力,也便于对市场进行管理。

    碳市场的活跃程度不仅与市场参与主体有关,也与交易产品有关。根据《管理办法》,除了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而4月16日证监会在发布会上也曾经表示:探索研究碳期货的市场建设,指导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

    刘锐认为,期货这一工具非常有必要,因为它是一种远期价格工具和套保工具。但期货市场良好运行的前提是有成熟的现货市场作为支撑,否则期货市场反而会对现货市场造成很大的干扰。因此期货的具体实施节点,可能还要等今年6月份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后,视运行情况而定。

    刘锐介绍,无论是期货产品的的增加还是未来券商的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中,技术上已经提前留有空间。

    工业企业是碳排放交易的重点参与对象 图片来源:摄图网

    除了配额,地方碳市场的另一交易品种为CCER。不过,在不影响已备案的CCER参与交易情况下,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CCER暂缓受理备案申请公告。未来CCER备案申请是否可能恢复开放?

    刘锐认为这一可能性较大。“全国碳市场受到普遍重视的情况下,CCER备案恢复开放是必然的。因为它毕竟代表了减排的力量,从某种程度上需要鼓励,才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去投入。”

    2021年1月1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根据规划,未来,碳市场将覆盖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造纸、有色金属和民航等八个行业。那么下一步哪些行业可能最先被纳入全国碳市场?

    刘锐介绍,从自己了解来看,应该会根据行业排放数据等基础数据来确定。基础数据好的行业可能将尽快纳入。目前来看,水泥、钢铁行业的流程相对比较标准化,它们第二批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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