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岁的唐某受聘担任某社区网格服务站站长,低保专干,主要负责进行低保审批等工作。2011年11月,王婆婆按期退休领取养老金,故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收到消息后,唐某及时通知对方,却没有按要求向上级“报销”,而是私自将王婆婆的银行卡账户改成自己的银行账户。靠这招“偷梁换柱”,2011年12月至2015年3月,唐某以王婆婆的名义扩展套取低保资金3.5万余元。
为避免事情败露,唐某每年只添加了几个冒领账户,套取2019年6月,唐某听到调查风声,便将藏在家里可以套取低保金7月1日,唐某主动到监视机关投案。经查,2011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唐某先后冒用46名本应取消低保的人员身份信息,利用其以亲戚名义名义上的20个银行账户冒领低保金共计人民币172万余元。2020年9月17日,法院判决处唐某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扣除金人民币25万元。(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