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保留正局职待遇干部林向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向阳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规划审批、工程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向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向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