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梁枭
近日,因未执行唐山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限产50%的要求,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厚板公司)拟处罚款10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唐山市环境生态局证实,被处罚的唐山中厚板公司为河钢股份(000709,SZ)旗下企业,但河钢股份未在近期公告中披露此事。
记者调查发现,在2018年,河钢股份曾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环保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中两个除尘防尘工程的项目实施主体,就是此次被处罚的唐山中厚板公司。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