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卓青 每经编辑 廖丹
贷前调查不尽职、催收管理不到位、贷款利率大幅高于正常水平,近日,新网银行与某互联网平台合作的车贷业务因这“三宗罪”被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指出,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系统接收到消费者对新网银行的投诉举报显著上升,车贷方面的投诉举报数量位列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违规放款、对车贷金额存在异议、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
经查,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是新网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新网银行存在对部分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真实性核查不到位的问题,违反相关监管规定。
二是新网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新网银行存在短信催收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电话催收操作规程不完备等问题。
三是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在监管接收的消费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消费者被该互联网平台收取的平台费或服务费与汽车融资金额之比集中在14%至28%之间,有的费率达到30%以上;
新网银行向消费者发放贷款的年利率区间为7.7%-8.9%,均值为8.49%。消费者承担的费率、利率等融资综合成本大幅高于汽车消费贷款正常息费水平。
针对通报内容,新网银行回应称,通报所指出的问题集中发生在开业初期,近一年多来,该行已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持续整改工作,目前主要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银保监会表示,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自上而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围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催收管理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降低融资综合成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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