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决定于永生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林红玉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于永生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傅明先请求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新任命的市政府代市长于永生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表态讲话。(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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