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王鑫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在于“强化节目规范和从业人员管理”。《征求意见稿》指出,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明确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