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您好,根据贵公司的公告信息,贵公司2016年收购健能隆时签有协议,对于健能隆研发的新药上市时间是有说明的。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新药上市及获批时间已经超过协议时间很长了。贵公司是否有义务披露,贵公司与健能隆创始团队所签协议的后续安排?是否有赔偿?是否对后期新药的研发有其他安排?谢谢!
亿帆医药(002019.SZ)3月1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感谢您的关注与提问!(1)新药研发具有风险高、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我们对此应有足够的理解与认同;(2)与EVIVE公司原创始团队未单独签署相关协议;(3)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后续相关事项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记者 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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