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灌南法院官方微博,灌南法院3月12日发布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
(2020)苏0724刑初166号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上一篇
*ST拉夏控股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下一篇
特斯拉有热泵空调不制热?业内人士:热泵对传感器、控制算法鲁棒性要求高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一精神病院炒股,成A股公司前十大股东!医院负责人:实控人投资A股超10年
因知识产权"缠斗"近两年:日企边告侵权边撤诉,顺络电子第三次指控对方“恶意诉讼”
SK海力士人均将分320万元:“带飞”周边房价,员工地位超越医生律师;CPU三巨头年内市值增6.4万亿元;美伊连续两天在霍尔木兹海峡交火 | 一周国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