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两年几乎是伴随着投资者的投诉和监管的各种处罚而进入大家的视野。
◎除了虚增如此巨大的基金资产,基岩资产还存在挪用基金财产、承诺最低收益等违规行为。
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肖芮冬
近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了挪用基金财产、承诺最低收益、篡改估值数据等。
其中在篡改估值数据方面,以逐只产品最后一次虚假净值与真实净值比较测算,共虚增基金财产达18.27亿元,净值虚增比例均值为111.09%,净值虚增比例最高值为324.65%。
说到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岩资产),这两年几乎是伴随着投资者的投诉和监管的各种处罚而进入大家的视野。
2020年4月,部分购买了基岩资产旗下产品的投资者,到某财富管理机构维权,原因在于这些投资者购买的基金,其管理人曾在多个文件中承诺保底收益,但最终却变成了巨额亏损。
随后,2020年5月,广东证监局对基岩资产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基金投资经理赫旭出具警示函。
彼时,广东证监局提到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了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相关信息,且在已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
但在这些处罚决定中,都还未进一步披露基岩资产的违规行为。而近日,广东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让投资者彻底看到了基岩资产具体都违约做了什么。
经查明,2018年5月~2020年1月,基岩资产作为其管理的“基岩东方价值五号”等35只基金产品的资产委托人,与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签订QDII资产管理计划、收益互换协议(以下统称为场外标的),将基金财产投向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股票。
在基金净值披露环节,基岩资产通过篡改场外标的估值数据,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在净值公告、定期报告上披露,或者未经托管人复核直接在“私募排排网”上披露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了虚假的产品净值信息。上述行为对投资者真实全面准确了解投资回报情况和风险情况形成严重误导。
以逐只产品最后一次虚假净值与真实净值比较测算,广州基岩共虚增基金财产达18.27亿元,净值虚增比例均值为111.09%,净值虚增比例最高值为324.65%。
除了虚增如此巨大的基金资产,基岩资产还存在挪用基金财产、承诺最低收益等违规行为。
其中在挪用基金财产方面,2017年3月~2019年12月,基岩资产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将其管理的“价值回归投资基金”、“价值回归投资基金二号”、“文化教育并购私募投资基金”、“东方价值系列私募投资基金”等4只基金产品的财产份额,通过委托他人代持并将投资收益款划转至公司员工及其他公司账户、向关联方提供借款、转款至约定投资标的以外的机构等方式,挪用基金财产共计人民币5.64亿元和港币2700.67万元。
而在承诺最低收益方面,基岩资产所管理的“逸仙东方价值基金五号私募基金”等12只基金产品,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其境外关联方China Cornerstone Management Limited(中国基岩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基金年化率的净收益对基金予以现金补偿,实际构成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而这些行为,也进一步印证了此前投资者在维权中所提到的种种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赫旭作为基岩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同时也是上述涉案基金产品的投资经理,决策、组织并亲自参与实施基岩资产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广东证监局作出决定,基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基于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基于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行为,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综上,对基岩资产责令改正,并处以106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6万元罚款。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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