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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捕不诉!最高检明确:这些案例属正当防卫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3-08 17:48

    每经编辑 步静

    据央视新闻消息,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出,最高检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00余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如下:

    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

    高某被骗至传销窝点,面对多名传销人员强行控制,持折叠刀抵御,致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

    周某反抗强奸过程中,用农药水箱软管缠绕施暴者颈部,致其死亡,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阻止不法侵害反击案

    刘某酒后与欧某一起殴打文某,文某抢夺匕首向两人挥刺,致一人死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

    康某纠集多人于深夜持橡胶棒、镐把等翻墙进入耿某家中实施非法强拆,并殴打耿某。耿某在反抗中用分苗刀乱挥乱捅,致二人重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批捕。

    遇他人寻衅滋事防卫案

    申某饮酒后,因强行超车未果,遂驾车追逐逼停余某车辆,持铁棍对余某挑衅、击打。余某在后退躲闪中持水果刀挥刺,致申某面部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保护家人免受侵害防卫案

    潘某以领回由前妻王某霞抚养的女儿为由,多次到王某霞之父王某民家中滋事。一次争执中强行掳人,并持匕首刺伤王某霞。王某民见状持镢头反击,致潘某死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批捕。

    另据新华视点消息,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点名“辣笔小球”,谈了纸面服刑问题等:

    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对于孙小果案等案件暴露的刑罚执行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坦言: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3案29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新华视点)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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