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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太药业实控人或遭5年证券市场禁入 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将被变卖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3-03 23:28

    每经记者 孙嘉夏 实习生 程雅    每经编辑 魏官红    

    3月2日,亚太药业(002370,SZ;昨日收盘价3.74元)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亚太药业在公告中称,陈尧根持有的亚太药业2500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1400万股股票将被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其中,陈尧根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婉珍为其配偶。

    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

    亚太药业于3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由于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2016年至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等,导致亚太药业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拟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尧根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陈尧根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原因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指出,亚太药业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因与宁波银行绍兴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11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10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陈尧根持有的亚太药业2500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亚太药业1400万股股票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

    此前,亚太药业于2020年3月1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显示:被告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借款本金合计2.63亿元,并支付该款相关的利息、罚息、复利。

    原告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对编号为404000010162、404000010209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项下被告陈尧根持有的公司697万股、1803万股股份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最高额债权5000万元、2.8亿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涉嫌信息虚假记载

    值得一提的是,3月1日,亚太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依法拟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咏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临西循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乐清迈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安葛莱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昊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五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茁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文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科临医学研究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医临健康医疗基金会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16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470.9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351.7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1.65%、12.37%和23.29%。2017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0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370.78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6.26%、16.96%和31.08%。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7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13.54%、14.73%和27.70%。

    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陈尧根时任亚太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兼任上海新高峰董事,未能组织亚太药业对上海新高峰采取必要及有效的管控,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是亚太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浙江证监局拟对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尧根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钟婉珍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此外,任军、陈尧根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对任军、陈尧根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去年营收或降近三成

    2021年2月27日,亚太药业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显示,经初步核算,公司2020年营业总收入为5.15亿元,同比减少27.41%。亚太药业在公告中解释称:主要系本期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减少所致。此外,公司营业利润为0.51亿元,同比增长102.47%。利润总额0.28亿元,同比增加10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27亿元,同比增加101.32%。

    对于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原因,亚太药业解释称: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所致。

    此外,亚太药业在公告中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相较2020年初减少13.76%,主要系公司向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及相应利息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2020年初增加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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