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流域、珠江流域等自3月1日起,进入2021年禁渔期,时间为期4个月。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钱塘江流域将继续实行禁渔制度。禁渔期内,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禁渔区域禁止其他所有作业方式。2021年是浙江省实行钱塘江禁渔的第三年,禁渔区域与2020年保持一致,包括嘉绍大桥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含南北支源头)以及分水江、浦阳江、渌渚江、葛溪、壶源溪、大源溪、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曹娥江等重要支流。(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