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日前,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方案提出,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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