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英恒科技董事会宣布,曾芝嘉女士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此外,董事会宣布委任陆颖鸣先生为授权代表,并委任黄晞华先生为公司的公司秘书,均自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记者 袁东)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