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如题为“官宣!上海个人房产税来了!1月28日开始执行!”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广为传播。这几则消息都提及,1月11日,上海市财政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记者向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求证后得知,这份最新发布的《通知》系10年前政策的延续,并没有实质性变化。(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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