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步静
据沈阳发布1月29日消息:
(一)在禁止区域和地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四)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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