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1月25日表示,在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因此,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上一篇
永清环保: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下一篇
预增!瑞普生物: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3.80亿元~4.10亿元,同比增长95.51%~110.95%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温州百亿富豪胡兴荣,被采取强制措施,此前长期失联!旗下公司被曝全员停薪,员工:3月到现在,工资卡再没响过
郁江洪峰已于昨夜过境,广西贵港发布紧急通知:不要直接饮用自来水
超七成可转债未转股,ST龙大无力兑付超8亿元本息,公司已先行启动庭外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