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刑事判决书,事关9年前,原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龚某明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201万元进行炒股,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时隔约9年,2020年9月份,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对龚某明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7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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