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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全额交存至央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2021-01-22 19:18

    中国央行1月22日公告称,《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已经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全额交存至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因发行预付卡或者为预付卡充值所直接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通过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统一交存至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以客户备付金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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