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麻继钢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鉴于上诉人麻继钢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麻继钢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正确,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