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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消息,今天(1月12日)中午,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应急局局长孙树福就栖霞市笏山金矿爆炸事故做了介绍,1月10日14时,笏山金矿井下“一中段”(离井口240米)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一中段”无作业人员,“六中段”(离井口698米)作业人员13人、“五中段”(离井口648米)作业人员9人。爆炸导致井筒梯子间损坏、罐笼无法正常运行、通信系统损坏,井下22人被困。为了尽快打通生命通道,一方面,积极组织井筒修复;另一方面,为了尽快打通新的生命通道,提高救援成功率,从全国调集大口径、大功率的先进钻孔机,计划同时从地面施工3条救生孔,既能解决通风问题,也能通过该孔解决给养问题,及时了解井下工人信息。
事故发生后,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施救,但由于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直到1月11日20时5分才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存在着迟报问题。20时48分,烟台市委接到事故报告后,烟台市多方调集力量,全力开展救援,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1时45分,山东省委接到报告后,迅速成立省市县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救援、技术专家、后勤保障、媒体联络、事故调查、矿工家属接待、医疗及疫情防控7个工作组,紧张有序展开救援工作。
对此事件,新华网发表题为《迟报矿难,就是与人民为敌》的评论,评论指出,导致22人被困的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时间长达30个小时。涉事企业对生命的漠视,无异于草菅人命,就是与人民为敌,国法必不容。
烟台市发布的消息显示,这起事故发生在10日14时,但企业向栖霞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时,已经是次日20时。长达30个小时的时间里,企业虽然组织了救援,却始终没有向栖霞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才“揭开盖子”。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大事故早报、快报,早已成为共识。第一时间上报,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同时,国家有关法律对迟报、瞒报事故有严厉的惩罚规定。
然而,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
迟报,消耗的是被困人员脱困生还的机会。笏山金矿事故中,第一时间上报和拖延30个小时之后上报,可能导致22名被困人员最终的命运截然不同。置22个鲜活的生命于更加危险的境地,这样的企业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春节将至,每个家庭都期盼团圆。我们期盼22名被困人员能尽快脱险,也期待着有关方面尽快揭开践踏生命的企业的“黑盖子”,一查到底,给人民一个交代。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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