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翟某燕、曹某溪、曹某嘉等3名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居住人员,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私自从藁城区驾车返回晋州,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目前,晋州市有关部门已对翟某燕、曹某溪、曹某嘉及其家属共8人采取强制定点隔离的措施。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晋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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